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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18:45:30 股吧网页版
海易通: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871607 证券简称:海易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海易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一般职权范围: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对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上述(一)至(五)项职权,但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第三人的权益,且应将结果向董事会汇报。

第七条 董事会对以下事项在以下范围内具有审查和决策权: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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