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1589 证券简称:客都旭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
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总经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客都旭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与分工
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事。
第四条 公司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
构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日常执行机构和指挥系统。
第五条 非董事的总经理列席公司董事会议。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经理班子职责
第一节 总经理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
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年度融资计划和对下属公司的年度担保额度计划;
(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交易事项金额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下,且超过300万的。
本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八)决定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奖惩政策及方案;
(九)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一)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拟订有关其薪酬、奖惩事项;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人;
(十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社会保
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条 总经理应当按照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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