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对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期为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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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对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期为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XYZH/2025XAAA1B0454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
大能源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期)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
XYZH/2025XAAA1B045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石大能源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上期)财务报表经我们审计,出具了 XYZH2024XAAA1B0157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我们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以下简称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 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情况
如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所述,石大能源公司 2020 年至 2021 年存在关联
方代垫项目成本,2021 年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缺乏合理的定价依据,入账不准确等重大会计差错,导致前期成本费用入账不完整,本期对已发现的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由于我们未能就石大能源公司完整的关联方清单获取其他更进一步的信息,无法就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本期消除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措施
1、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流程、交易的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交易披露原则。
2、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九)关联方认定标准获取了石大能源公司完整的关联方清单。
专项说明(续) XYZH/2025XAAA1B0454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核查石大能源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 9 月 30 日期间关联方交易合同、工程
结算、付款审批、发票等资料,检查交易的真实性、定价的公允性,入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检查,未发现存在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4、对关联方清单中的 10 户关联法人和 11 位关联自然人,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5 号资金流水核查的具体要求,对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 9 月 30 日期间关
联法人单笔金额超过 20 万元、关联自然人单笔金额超过 5 万元的资金流水进行核查。经检查,无异常的资金往来、无成本费用垫付情况。
5、对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 9 月 30 日期间新增客户、供应商查询工商及其他信
息,检查是否为潜在关联方。经检查,未发现公司与新增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6、复核了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 9 月 30 日期间石大能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往来的
披露,石大能源公司已完整披露了关联交易和往来。
7、检查本期主要关联方陕西麦格电力建设运维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资料,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陕西麦格电力建设运维有限公司已实质性转让。
经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石大能源公司 2021 年
度至 2023 年度期间已无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上期导致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本专项说明仅供石大能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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