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71582 证券简称:石大能源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理由和依据
关联方陕西麦格电力建设运维有限公司于 2020 年、2021 年为石大能源公司
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阳极分公司余热发电技改工程 Epc 项目垫付项目成
本,期中 2020 年垫付项目成本 3,929,733.18 元、2021 年垫付项目成本
840,095.95 元,合计 4,769,829.12 元。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由于我们未能就石大能源公司完整的关联方清单获取其他更进一步的信息,无法就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据上述审计准则第 1502 号要求,我们认为成本费用入账的完整性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
公告编号:2024-015
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公司董事会就保留意见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
2、针对上述保留事项,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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