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871582 证券简称:石大能源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购买办公楼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陕西石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节能新技术与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及生产,为了便于研发生产,陕西石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大道 2 号西部智谷三期购买了一幢(K5 栋)研发办公楼。(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如涉及发行证券的,应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其他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售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若达到《重组办法》 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次子公司购买办公楼的金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额的比例为 3.49%,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资产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研发,亦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所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收购和出售资产:董事会具有审议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 10%以上,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 30%的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权限;
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额为 287,217,399.17 元。
本次购买办公楼金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额的比例为 3.49%。
综上所述, 本次对购买办公楼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交易对方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咸阳中电西部智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区星火大道 3 号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一路创业大厦 301-305 室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
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和相关信息咨询
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不动产营销策划;广告国内代
理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科技企业孵化;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智能化技术服务;高新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让、智能
化技术转让、电子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
运营、租赁;工程信息咨询,科技信息推广及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经济与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
券、期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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