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1582 证券简称:石大能源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重述 2019、2020、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本公司以前年度宁夏顺泰中卫项目的固定资产列报错误,且该项目建设期间的负债入账不完整,2022 年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追溯重述。
2、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列报
本公司 2021 年度应适用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2022 年对前期差错
进行更正追溯重述。
3、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列报
本公司 2021 年度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科目的列报不准确,2022 年对前期
差错进行更正追溯重述。
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的《关于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调整表专项说明》。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出具
了 《 关 于 西 安 石 大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期 差 错 调 整 表 专 项 说 明 》
XYZH/2023XAAA1F0085,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西安石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调整表专项说明》。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要求,就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预付账款 4,173,517.93 -620,605.20 3,552,912.73 -14.87%
其他流动资产 977,97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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