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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6:17:57 股吧网页版
ST新迪: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567 证券简称:ST 新迪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宣化新迪电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宣化新迪电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北宣化新迪电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河北宣化新迪电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以及股权、专利 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

其他公司股权等投资行为;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 PE、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但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而进行的投资除外。公司对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不包括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视同风险投资;

(四)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投资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行的债券、有担保的固定收益债券、国有或上市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第三条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三)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参股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行为的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本章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等,并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决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下属的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评估、资金筹措、出资手续办理等,并执行严格的借款、审批和付款手续。

第十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为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对外投资执行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及建议,重点关注对外投资决策的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等。投资相关部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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