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871555 证券简称:永丰面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永丰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555 永丰面业 2024 年 4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偃师区缑氏镇缑氏村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河南永丰面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河南永丰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河南永丰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河南永丰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结转以后年度处理。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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