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0 17:35:58 股吧网页版
众汇控股: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71554 证券简称:众汇控股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苏众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钦州兴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钦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50700685179452N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众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Jiangsu Zhonghui Holding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工业园区勤政路3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存续。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的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电气安装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股票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