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江苏众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兴荣华专字[2025]081 号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Beijing Xingro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General Partnership )
兴荣华专字[2025]081号
关于江苏众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江苏众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众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编号为兴荣
华审字[2025]081 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
表 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止2024年12月31日,众汇
控股股东权益合计为3,053,388.58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9,503,409.43元,
股本为12,000,000.00元,占股本的79.20%。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
致对众汇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众汇控股已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公司连续多年持续亏损,截止 2024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9,503,409.43元,
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虽然贵公司在附注二、(二)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认为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鉴于上述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加了单独部分进行说明。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贵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对贵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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