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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18:18:52 股吧网页版
凯腾精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7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30《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和任职期限。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
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有提名董事权利的人员或组织提出董事建议名单,经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之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人应当搜集被提名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递交提名委员会;

(五)提名人员应当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六)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七)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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