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0《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成员”或“委员”)应该履行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审计委员会因成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少于3 人时,由董事会按规定补足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评估其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工作,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查意见;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
要职责: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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