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4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7《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者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
不得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形。
第八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因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九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十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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