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1551 证券简称:清泉水务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本公司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二、更正内容
内容更正前: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79,623,365 股,以应分配股数 79,623,365 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8 股,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0.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2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30,256,878.70 股,转增 1,592,467.3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内容更正后: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79,623,365 股,以应分配股数 79,623,365 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
公告编号:2025-038
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8 股,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0.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2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30,256,879 股,转增 1,592,467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39),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清泉凯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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