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百夫长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 于 四 川 百 夫 长 清 真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四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非 标 审 计 意 见 的 专 项 说 明
永证专字(2025)第 31017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四川百夫长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夫
长”)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永证审字
(2025)第 146119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百夫长近年来持续亏损,2021、2022、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76.86 万元、-
608.21 万元及-1,453.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64.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34.19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百夫长已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了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所述,百夫长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故百夫长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虽然百夫长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了上述影响,但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上述事项段涉及事项不会对百夫长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
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我们没有发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及会计处理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上述专项说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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