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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18:35:55 股吧网页版
蓝辉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1459 证券简称:蓝辉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西安蓝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调整如下:

1、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调整为所有条款“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争议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依据本章程, 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事会秘书。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股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 本:(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二)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 转增股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及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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