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芯微”)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芯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565.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
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541 号)。
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0 万股(含 7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5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10,50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前 由 认购人 存 入 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苏州 学 府 支 行
1102181619100050873 账 户 和 苏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科 技 城 支 行
51445600001159 账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2652 号《验资报告》,确认认购人出
资已经到位。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用途
根 据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确定发行对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
项目建设 -
购买资产 50,000,000
其他用途 -
合计 105,000,000
四、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拟在苏州高新区大同路 5 号科栖产业园购买办公用房,作为研发设计中心及行政办公用房。
由于公司在本次购买房产时,以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购房款,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565.00 万元进行置换。
五、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565.00 万元。
六、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公司的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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