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71451 证券简称:华芯微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董事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补选苏琪皓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请补选苏琪皓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苏琪皓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20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和平、石寅、苏晓凌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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