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1424 证券简称:景古环境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护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25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做好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并拟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2025年第三次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者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6、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
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依据。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异议股东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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