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1424 证券简称:景古环境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强调事项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带有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古环境”或“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衡审字(2025)0139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2020 年修订》(2020)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现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22 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景古环境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为 43,470,477.91 元,主要系景
古环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收入尚未开票结算的待转销项税额。最终工程项目审计结果确定的开票金额与账面已确认收入金额是否一致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25-011
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现对上述强调事项段作出如下说明:
(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景古环境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为
43,470,477.91 元,主要系景古环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累计已确认收入尚未开票结算的待转销项税额。该流动负债最终将在跟甲方开票结算时逐步消除。上述情况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而真实存在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二)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后续,董事会将会同管理层加强对待转销项税的核算准确性,减少结算时可能会产生的误差。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未发现上述强调事项段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
景古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