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06
证券代码:871418 证券简称:中尚传媒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天津市中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韩松、石海霞。
其中,韩松认缴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石海霞认缴出资 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
发起人首次缴纳的实收资本为 150 万元。
其中,韩松实缴 135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90%,出资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5 日。
石海霞实缴 15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10%,出资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5 日。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天津市中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G
座 3 层 G-301-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 2050 年 01 月 01 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合理整合与优化利用,为社
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广告、代理、发布、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移动多媒体开发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
营方式进行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所持股份数等事项。公司股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均为普通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