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9
华壹(北京)国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 董事 ......17
第二节 董事会 ......1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第七章 监事会......24
第一节 监事 ......24
第二节 监事会 ......2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28
第一节 通知 ......28
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告 ......29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2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2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2
第十三章 附则......33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华壹(北京)国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华壹(北京)国际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 1002 号瑞思国际 A 座 2406 室。
邮政编码:102300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
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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