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1403 证券简称:太湖云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太湖云计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如下: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
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
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
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解释 17 号规定“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
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 年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解释 18 号规定“关于浮
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太湖云计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太湖云计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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