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1392 证券简称:泽生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周明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相关董事换届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进行了审核,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阅人选履历资料,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相关董事换届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1
经审阅《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调整的实际需要,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调整的实际需要,本次拟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相应修改董事会制度。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嶷、石锦娟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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