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871382 证券简称:凤翔九天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夏凤翔九天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宁夏凤翔九天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公司未来发展,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凤鸣九天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鸣九天”)1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拥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凤鸣九天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
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审字(2024)3249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
8,428,865.21 元,净资产为 6,681,986.99 元。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鹏盛审字[2024]02314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凤鸣九天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988,223.79 元,
净资产为 1,065,460.50 元。
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在凤鸣九天注册地点所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拥军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南区 41 号楼 1 单元 102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夏凤鸣九天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 号 IBI 育成中心二期 6 号
楼 305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2)法定代表人:潘旋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4)实收资本:10.00 万元
(5)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 号 IBI 育成中心二期 6 号
楼 305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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