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补发)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业务规则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8]1220 号)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国信证券”)作为剑门关华侨城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剑门旅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剑门旅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核查
国信证券经核查剑门旅游定增相关决策文件、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建立情况、股转系统定增备案函取得情况认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剑
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方案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
票 2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 元,共募集资金 4.8 亿元。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账号为22290101040011160,
2018 年 7 月 5 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信验资
【2018】第 5-00009 号《验资报告》。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两个资金账户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定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劵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8】2639 号《关于剑门关旅
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核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定向发行的账户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
国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项帐户进行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元)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2290101040011160 400,000,000.00 371,431.95
限公司剑阁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309447529100037229 15,000,000.00 204,234.83
限公司剑阁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28011587294 65,000,000.00 32,629.18
司剑阁县支行
合计 - 480,000,000.00 608,295.9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 4.8 亿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剑门关华侨城旅游区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000.00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32,796,528.73
其中(一)支付双旗村美丽乡村项目 63,710,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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