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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6:50:41 股吧网页版
北创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1365 证券简称:北创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北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广东北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北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北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的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广东北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关联方的分析
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并按季度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可聘请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专业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如下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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