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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8:01:30 股吧网页版
同泰生物: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同泰生物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常州同泰生物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泰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

1 其他 是

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2 其他 不适用
风险,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公司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董监高人

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公司未重新聘任

3 公司治理 否

相关董监高人员,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

议,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4 生产经营 公司全部业务停产、停顿 否

5 其他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被冻结 否

6 生产经营 公司涉及重大债务违约 否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案件,涉及

7 其他 否

重大诉讼

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所有银行账户被

8 其他 否

冻结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预约年报披露日期,尚未聘请审计机构
对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支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已对公司进行两次书面催告,若公司在首次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主办券商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可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风险。

3、公司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董监高人员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公司未重新聘任相关董监高人员,三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泰生物公司董事会秘书已离职超 3 个月,董事、监事、高管任期已届满,但未进行换届。公司目前主要职能岗位人员缺失,公司董事长杨犁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代为履行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职责,但其缺乏董事会秘书相关专业经验和履职能力;公司实际无具体经办信息披露、组织三会等事务的专职人员。上述情况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及三会运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已无法有效召开三会或形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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