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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7:02:56 股吧网页版
百灵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352 证券简称:百灵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青岛百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百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百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处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事项做出决议;

(十五)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十六)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十七)审议单笔对外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十八)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十九)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除上述事项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二十一)股东会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股东会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或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二十二)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以及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会议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会通知发出日计算;但在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前述第(三)项所述股东单独或者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持股数量不足百分之十时,本次临时股东会所做出的决议无效。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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