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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4 18:01:42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4】第007号关于对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4


关于对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07 号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盛新材)董事会:
安徽华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建”)为你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6,921.2 万元人民币,其中你公司持有安徽华建 72.24%的股权。你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子公司安徽华建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购买黄强强持有的安徽华建27.76%的股权,收购总价为 2,452 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华建的资产总计为
59,787,238.20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3,563,729.17 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4,497,654.01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经双方友好协商(未经评估)确定的收购总价为 2,452 万元,黄强强所拥有股东权益为 376.53 万元,购买溢价 551.21%。

请你公司:

1.说明标的资产安徽华建的整体估值水平,本次购买少数股权对应交易对价的具体计算方式及投资决策程序。公司
未经审计、评估通过协商定价后高溢价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在安徽华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0、处于亏损状态的
情况下,且你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已能够对公司经营治理具有重要影响,请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后续发展战略等,说明现阶段购买安徽华建少数股东权益的必要性;

3.说明自然人黄强强与华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4.结合华盛控股的流动资金、交易协议签订情况、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说明本次购买股权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5.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如有,请补充披露。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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