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71342 证券简称:华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6
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后续出具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2 月1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上午 9: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26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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