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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7 15:36:19 股吧网页版
华盛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71342 证券简称:华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京海(安徽)化工有限公司收到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相关文书的全称: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苏锡惠﹞应急罚﹝2021﹞96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其他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安全生产处罚

2、相关文书的全称: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苏锡惠﹞应急罚﹝2021﹞335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其他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安全生产处罚

3、相关文书的全称: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消)行罚决字(2021)0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3 月 26 日

公告编号:2022-009

生效日期:2021 年 3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其他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消防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京海(安徽)化工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子公司

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该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

2、《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苏锡惠﹞应急罚﹝2021﹞96 号:执法人员对省应急厅盐城市检查组对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的问题进
行核实,发现单位存在 2021 年 6 月 2 日对一步法一车间二硫化碳中间储罐区 2
台安全设备(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探测器)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保证正常运转的行为。

2、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苏锡惠﹞应急罚﹝2021﹞335 号:无锡市惠

公告编号:2022-009

山区应急管理局和钱桥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的行为。

3、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消)行罚决字(2021)0008 号: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泵设置不符合要求。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苏锡惠﹞应急罚﹝2021﹞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2、无锡市惠山区应急管理局﹝苏锡惠﹞应急罚﹝2021﹞335 号:《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3、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消)行罚决字(2021)0008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于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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