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71342 证券简称:华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2 月 2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 号,执行解释 14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
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2-00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变更未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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