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1339 证券简称:光电安辰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光电安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光电安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光电安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社会投资者与公司
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
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循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天津光电安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
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
益。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
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1.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
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
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
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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