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2 16:02:20 股吧网页版
ST丰润:关于子公司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2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1329 证券简称:ST 丰润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丰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 年1月20日收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关于诉讼受理日期说明:我司从法院传票上无法得知具体诉讼受理日期,现填写日期为法院传票落款日期。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李伟

公告编号:2025-016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

姓名或名称: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从事物流运输工作,自 2010 年开
始长期为宜昌丰润运输货物。2024 年 8 月 26 日,双方就 2023 年 6 月
至 2024 年 3 月期间的货物运输费用进行对账,确认宜昌丰润尚欠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 506736 元。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宜昌丰润立即支付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
436736 元,并以 436736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按年利率 3.45%的标准支付利息,截止到 2024 年 11 月 6 日利
息暂计算为 2972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宜昌丰润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1、(1)被告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原告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运输费 432090元,则原告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若被告宜昌丰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前向原告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足额支付运输费 432090元,则原告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继续要求被告宜昌丰润

公告编号:2025-016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 432090 元,并以 43209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3.45%的标准支付利
息,且本案诉讼费 3948 元、保全费 2719 元、保全担保费 2000 元由
被告承担。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存款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即因申请执行人荆州市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宜昌公司作为挂牌公司的重要子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针对该项诉讼公司成立专班,收集证据,积极应对。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丰润生物科技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