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1320 证券简称:奇异互动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为鼓励和稳定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提名了钱向伟先生拟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于 2025 年 8 月1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具体详见《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就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核心员工认定提出
公告编号:2025-085
的异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钱向伟先生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时,何春燕、陈妙容、吴创城、余家慧 4 人作为公司核心员工,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
工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内部公示后,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监事会核查意见;并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
根据实施的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共计 5
人,并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详见《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就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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