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871320 证券简称:奇异互动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更正后)
2025 年 3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异互动”或“公司”)普通股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以行权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106,250 份股票期权(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10%。其中,首次授予 885,00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8%;预留 221,25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8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额的 20.00%。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30%。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59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为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超过 60 个月。
八、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应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与其他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影响本激励计划实施的,公司董事会有权依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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