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1320 证券简称:奇异互动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为鼓励和稳定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提名了核心员工名单,并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具体详见《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就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
公告编号:2025-017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根据拟实施的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26 人,并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5 年 2
月17日,就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广州奇异果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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