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1310 证券简称:汇湘轩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汇湘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湖南汇湘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14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版)》。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为 9.55 元/股。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951,90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8.08%。
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7,740,655 元。
(五)回购实施期限
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约回购期限为自本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
日,即 2025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8 日止。
回购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因权益分派及股票方式变更导致的回购价格、数量等的调整情况。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3,951,901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3,951,901 股,占总股本比例
8.08%,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100%,回购资金总额 37,759,902.29 元(含税费)。
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汇湘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公告编号:202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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