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重庆旺峰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4
第九章 信息披露 ...... 34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一章 通知......36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四章 诉讼、仲裁 ...... 40
第十五章 附则......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重庆旺峰肉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的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7474992092。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重庆旺峰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长河 6 社,邮政编码 40112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19.8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为社会提供优质的
产品,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家畜家禽定点屠宰(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有效期限从事经营);养殖:家禽家畜(限分支机构经营);收购、加工、销售:家畜,家禽(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上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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