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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6:03:40 股吧网页版
关爱通: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71282 证券简称:关爱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确保公司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并负责董事会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董事会章的保管,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责。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公司应当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第六条 若设立独立董事,则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的指派或授权,在其职能范围内工作并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或作出汇报。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内部机构,无权代表公司或其董事会以任何形式对外作出要约、承诺、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意思表示,也不得签署任
任何决议均不能替代董事会的决议。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有关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和执行股东会决议事项;

(二)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方案;改变业务范围或经营方式;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四)拟订公司重大投资;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奖惩事项;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七)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红利;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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