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271 证券简称:瑞泽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沙瑞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沙瑞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瑞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实行下列议事原则:
(一)整体负责的原则。监事会全体监事应站在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 向全体股东和职工负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法定出席人数的原则。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人数必须占全体监事的 过半数以上。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及书面表决,也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三)多数通过有效的原则。监事会决议必须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为有效;
(四)无条件执行决议的原则。缺席监事和出席会议的监事(含持反对 意见和弃权的监事)均对通过的决议负有执行义务。监事会的每一项决议均应 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 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 应成为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监事
第六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 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 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 的其他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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