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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24:36 股吧网页版
威博液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8 日以微信或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金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金星、董兰波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的范围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马金星,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马金星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除马金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无其他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除马金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除马金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

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相同价格、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二)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认购,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认购权。向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可转债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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