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1230 证券简称:熊猫文旅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熊猫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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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熊猫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熊猫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熊猫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
(三)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每年均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当年度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数额不得少于剩余利润的5%。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六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
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
数量。
第八条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九条 利润分配形式及条件: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交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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