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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5:32:37 股吧网页版
合力创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71229 证券简称:合力创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合力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合力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合力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山西合力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以及非公开
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
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依法作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任何
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公司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募集的资金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规定,不提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八条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公
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并将专户作为定向发行股票的认购账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股份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
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三条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
集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一)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总经理应该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批,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十六条 公司必须确保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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