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1228 证券简称:成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成名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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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成名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成名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是指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公司为关联方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
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九条 公司计算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时,应当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金额,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金额。
第十条 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应当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审
议本次担保前 12 个月内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所载明的金额。
第十一条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
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董事与相关事项所涉及的主体
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三条 股东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在审议本制度第七条第(四)项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展期并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
的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第十五条挂牌公司为他人提供反担保的,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但挂牌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三章 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
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已经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过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四)拥有可抵押(质押)的资产,具有相应的反担保能力;
(五)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六)公司能对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七)不存在其他法律风险。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
前 20 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担保的主债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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