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1226 证券简称:凯英科技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表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
股票的形式。 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助。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进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行。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东会决议。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收购本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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