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71225 证券简称:都都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汉亚都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经山东汉亚都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汉亚都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山东汉亚都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亦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确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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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应当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报备。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九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第十二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四)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公司应当在面临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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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时,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四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以下内容:
(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募集资金用途;
(三)新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四)监事会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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