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16:09:49 股吧网页版
二乘三: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71206 证券简称:二乘三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二乘三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依法进行登记;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划;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酬事项;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出决议;

案、决算方案;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弥补亏损方案;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修改本章程;

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的担保事项;

(十)修改本章程; (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项;

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五条规 计划;

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者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
项; 券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三十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第三十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