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1200 证券简称:ST 圣贤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北京义海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571265854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03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明德圣贤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 19 号 20 号楼 5 层 51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 年。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按照选举董事长的方式进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新的法定代表人选出之前,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代表行事公司对外代表的职权;在新的法定代表人选出之后,前述授权自动失效。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专注和不断创新,稳健经营,注重客户
需求,保障员工权益,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此基础上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因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调整,经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修订经营范围,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珠宝、古玩、字画、艺术品、收藏品鉴定活动;销售服装、文化用品、首饰、工艺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通讯设备修理;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鲜蛋批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艺术品代理;珠宝首饰零售;销售代理;版权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食品进出口;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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